你好~ 現在我在大雅租屋 , 由於房東網路刊登最短期一個月 , 我租屋還未滿一個月 , 現在申請退租 , 卻被告知說簽約時未提前說明算是違約 , 需要扣押禁 . 有一點說明房東代理人在簽約時未告知簽約 是 一年 請問他們算違法??
■ 客服中心回覆:
您好~
客服0271號Michele很高興為您服務
非常感謝您的提問!
若租屋契約中並無註明責任方
是無法直接判斷賠償責任唷
591只是一個房屋廣告刊登平臺
並非專業房屋諮詢機構
此部份建議您可詢問專業人士找尋處理辦法唷
您亦可至網站“討論區”頻道發表文章
徵集線上其他網友的意見/建議唷
另,Michele建議您
一般房屋租賃糾紛
也可先透過各地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來受理
調解後的決議與法院判決具有相同效力
您可參考看看唷
591感謝您^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