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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刊登的物件已經出租或出售給房客了,我該如何處理該筆物件?
  • 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您刊登的房屋已經租出或者售出, 請您將此物件改為「已成交」。已成交後的物件將不會顯示出您的聯絡方式和詳細地址,但資訊中[特色說明]裡您填寫的聯絡方式除外。您可以在點為已成交前將特色說明中的聯絡方式刪除。如何修改房屋資訊?
  • 一、請您先登入「會員中心
  • 二、在「房屋管理」中點選「開啟中的物件」即可顯示所有開啟中的物件 。


    三、找到您已經出租或出售了的物件,點擊物件後的「已成交」即可。
  • 四、您可以點擊進入「已成交的物件」查看所有的已成交的物件。

  • PS:刊登的物件點為已成交後,房屋若還需要出租則再次開啟即可,但需收取一筆新的刊登費用,刊登時間為三個月。具體情況可查看費用說明
如果您還有疑問,您可以直接撥打客服電話:02-55797710 或者與客服MSN聯絡:service@591.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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