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租屋 > 台北市 > 大安區 > 住辦 > 40000元以上 >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R7986616)

愛群大廈忠孝復興高樓招牌住辦~可大型橫招 45天成交

瀏覽人數:0 0 |  0
台北租屋,大安租屋,住辦出租
/
prev
next
  • 個月
  • 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理費
    6000元/月
  • 租期
    一年
  • 可以
  • 養寵物
  • 朝向
    南朝北
  • 定用途
    家用
  • 建物面積
    61.05坪(不含公設)
  • 產權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冷氣
  • 桌子
  • 椅子
  • 衣櫃
  • 沙發
  • 電視
  • 冰箱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

附近交通:近頂好市場公車站; 忠孝復興捷運站

屋況說明
--------------------------------------------------------------
~愛群大廈忠孝復興高樓招牌住辦~忠孝復興板南/文湖雙捷運~裝潢可拆~

坪數:約61坪
管理費:約6000元/月

電話:0927125350
電子信箱:soul01214@livemail.tw

詳細介紹:
*一。特色:大安區知名愛群商業住辦大樓稀有釋租+可掛大型橫招牌+捷運板南/文湖線忠孝復興化捷運站40M大樓形象優質+仁愛國小+仁愛國中+外觀氣派+街道寬廣+基地方正+交通便利+生活機能佳+格局方正+面寬深長+採光通風+物業保全管理+敦化公園~超稀有釋出~極為稀有難得物件。
*二。商圈:忠孝微風商圈+東區明耀百貨商圈+東區百貨+國父紀念館商圈+大小巨蛋+松菸文創商圈+仁愛路-信義路-敦化南路-大安路-通化街-金融華爾街辦公商圈林立.....地點絕佳~精華地點呈現價值。
*三。飲食:『千璽鐵板燒 QIANXI TEPPANYAKI』、全聯、頂好、家樂福、傳統市場、麥當勞、各式超市超商、各式連鎖快餐速食、各式傳統小吃~生活之便利不勝枚舉。
*四。衣著:太平洋SOGO百貨忠孝館+微風廣場+大小巨蛋文創商圈+京華城商圈+東區百貨商圈+RT Mart大潤發+各大連鎖服飾。
*五。交通:位處約忠孝東路四段與敦化南路交叉、板南線忠孝復興站40M、忠孝東-復興-敦化路口公車站、各線公車匯集~交通特級方便,北通松山機場、內湖科學園區、南港園區,南往東區、木柵,交通便捷。交通四通八達。
*六。教育:仁愛國小、仁愛國中~優質明星學區~就學方便。
*七。娛樂:太平洋SOGO百貨忠孝館+微風廣場+誠品敦南店+錢櫃KTV台北SOGO店+國立國父紀念館+中山公園+星聚點KTV復興館+市立體育場+大小巨蛋+松煙文創+台北偶戲館+京華城+總督數位影城。
*八。醫療:國泰綜合醫院+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宏恩醫療財團法人宏恩綜合醫院+中心診所醫療財團法人中心綜合醫院+台北秀傳醫院+長庚紀念醫院+各式診所.....~週邊醫療機構完善。
*九。自住、商用、辦公~首選!
*十。誠意屋主、屋主誠租、屋況佳~錯過不再!。

~有意願出價~竭全力買賣雙方圓滿~
--------------------------------------------------------------
太平洋房屋-南京加盟店
府尚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60號
經紀人:楊惪淮(102)登字第234155號
--------------------------------------------------------------
  • 交通
  • 餐飲
  • 超市
  • 銀行
  • 學校
  • 醫院
  • 周邊物件
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120,000 元/月 租金波動
  • 格局 :  2房1廳2衛2陽台
  • 數 :  61坪
  • 權狀坪數 :  61坪
  • 樓層 :  8F/12F
  • 型態 :  電大樓
  • 現況 :  住
  • 區 :  愛大廈
更新於:1695天前 有效期:2019-10-20
楊先生(仲介,收取服務費)
府尚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詳情

經紀業:府尚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公司名:太平洋房屋

分公司:南京加盟店

45天成交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
出租
中古屋
新建案
您還沒有瀏覽記錄唷
關閉
您還沒有收藏物件哦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