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捷運住辦後棟1F38坪 14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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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
二 個月 - 車
位 :無 - 性
別要求 :男女生皆可 - 管
理費 :2140元/月 最短租期 :一年 - 開
伙 :可以 - 養寵物:不
可 以 身 份 要求 :上班族、家庭 朝向 :坐西朝東- 法定用途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
見使照 - 建物面積非於政府免付費公開資料可查詢:見
使照 產 權 登記 :已辦
房東提供
- 衣櫃
- 熱水器
- 天然瓦斯
- 桌子
- 椅子
- 床
- 沙發
- 電視
- 冰箱
- 冷氣
- 洗衣機
- 網路
- 第四台
生活交通
生活機能:近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夜市
附近交通:近小北街公車站; 士林捷運站
屋況說明
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整
近士林捷運站,走路五分鐘,非常方便
走到士林夜市鬧區只要8分鐘
一樓有前後門,後門走巷子出去約7分鐘就是士林國小
無停車位,需停車可泊至士林捷運停車場
社區型大樓,一層四戶,本戶位於後棟,鬧中取靜,
從文林路需經社區大門才能進入,
大樓對外大門平時皆關閉,訪客需按鈴或由管理員開門,門禁安全
管理員(人真的很好)代收信件與公共區的維修,但不包含收垃圾
本戶為大樓後棟,除了臨巷子的一個房間較會聽到車聲外---有隔音窗,其餘空間皆很安靜
室內35坪,為三房兩廳兩衛一廚的格局
有前後門出入,三個房間都有對外窗,空氣流通佳
坐西朝東但因為在一樓,完全不會西晒,與後方住宅巷距大,光線亦不至於太暗
主臥有衛浴與一衣櫃
權狀登記為商3用地,適合辦公室、工作室,可作營業登記
若有營業登記的需求,將另收營業登記押金,待公司辦理遷出後交還
若有裝潢的需求,也可配合
有興趣請電0988561220聯絡林小姐,剛好沒接到也歡迎留留言
近士林捷運站,走路五分鐘,非常方便
走到士林夜市鬧區只要8分鐘
一樓有前後門,後門走巷子出去約7分鐘就是士林國小
無停車位,需停車可泊至士林捷運停車場
社區型大樓,一層四戶,本戶位於後棟,鬧中取靜,
從文林路需經社區大門才能進入,
大樓對外大門平時皆關閉,訪客需按鈴或由管理員開門,門禁安全
管理員(人真的很好)代收信件與公共區的維修,但不包含收垃圾
本戶為大樓後棟,除了臨巷子的一個房間較會聽到車聲外---有隔音窗,其餘空間皆很安靜
室內35坪,為三房兩廳兩衛一廚的格局
有前後門出入,三個房間都有對外窗,空氣流通佳
坐西朝東但因為在一樓,完全不會西晒,與後方住宅巷距大,光線亦不至於太暗
主臥有衛浴與一衣櫃
權狀登記為商3用地,適合辦公室、工作室,可作營業登記
若有營業登記的需求,將另收營業登記押金,待公司辦理遷出後交還
若有裝潢的需求,也可配合
有興趣請電0988561220聯絡林小姐,剛好沒接到也歡迎留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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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買新屋
房屋問答
正在加載房屋問答...
28, 000 元/月
- 格局 : 3房2
廳2 衛0陽台 - 坪
數 : 3 5坪 - 樓層 : 1F/8F
- 型態 : 電
梯大樓 - 現況 : 住辦
更新於:1749天前
有效期:2019-10-13
林小姐(屋主聲明:仲介勿擾)
14天成交
已成交 謝謝
591提醒您:
在簽訂合約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3、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
1、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內政部已修正公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自109年9月1日生效施行,倘租屋作為居住使用者,請租賃雙方簽約時使用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住宅租賃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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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本建物不可作住宅使用,請您於購屋或承租前瞭解清晰本建物合法用途,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您可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土地使用説明。